第229次因病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公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05-06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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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2025年4月30日六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现将刘明等19名同志因病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2日),公示期内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可向市人社局进行举报,举报电话:3376114、3376015,经核实后,确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劳动能力鉴定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如核查后未发现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公示无异议,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欢迎社会监督。

229次因病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住址

结论(是否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

刘明

六安市霍山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

李峰

六安市舒城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

吴允友

六安市金安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

陆小军

六安市舒城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5

张志宏

六安市舒城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6

邓勇

六安市金安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7

马昌明

六安市裕安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8

余海亮

六安市舒城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9

许自成

六安市金安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0

王正

六安市霍山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1

汤后霞

六安市裕安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2

栾某霞

六安市金安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3

周其宏

六安市金寨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4

王德彬

六安市金安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5

李茂祥

六安市金寨县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6

杨忠和

六安市霍山县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7

张先军

六安市金安区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8

严正身

六安市金安区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9

陈绪霞

六安市金寨县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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